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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军时间及速度计算
用仪器上的速度时间表,在量取里程的同时,可测定行军所需要的时间或在规定时间内的行军速度,其方法如下:
l.行军时间计算:打开仪器,使里程表指针归零(表盘红线上)。在求出到达目的地里程的同时,速度时间表便按照l:100000比例尺里程,指出按13、15、17、19、21、23、25公里/小时(外侧表,顺时针读数)及10、14、16、18、20、22、24、30公里/小时(内恻表,逆时针读数)速度行军各所需时间,若为在l∶50000比例尺地图上所量得里程,则用手指轻按测轮,使里程减半,指针所指示的速度和时间即为所求。例如:在1:50000比例图上量得距离为40公里,若按v20 速度走完全程,求所需时间。首先将指针拨至1:50000比例尺的20公里处,在v20圈内指针所指即为所求。若规定的速度为表上没有显示之速度,则找出有倍率关系的速度,乘以倍率求得时间。如每小时行军速度为5公里,量得里程为30公里,求时间,便可读:v10为3小时,由于v10是v5的2倍即将得数乘2或拨测轮使指针指示60公里处读v10得6小时,再如v6时,可读v18,将得数乘3或拨测轮使指针指示90公里处读v18得5小时,余类推。
(注意:以上计算均未包括行军体息,调整及道路量取时的坡度和弯曲系数等,在组织行军时,应在表上加入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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