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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对会员zwaird 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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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校家属 于 2011-6-27 22:11 编辑

会员zwair在与多个买家确定了价格及交易和付款方式后,并且在买家已经按照约定向其指定的支付宝付款的情况下,又因为其他人出现款交易为由,自行修改付款方式,要求已付款买家另付现款进行交易。其行为,不仅属严重的违约和失信行为,且对其他会员造成极大地交易风险。因此,对会员zwair给予在其销售帖中,进行“此卖家有失信行为,望有意者谨慎交易”交易风险提示的处理。http://www.bggd.com/bbs/forum.ph ... &extra=page%3D1
在进行交易风险提示后,再有买家因交易出现纠纷,本论坛不予受理。
发表于 2011-6-27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理得当。
为人处事,信誉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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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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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人的狡辩真是无语了。支付宝只是中介,不算他收到货款,那他建支付宝链接干什么?闲的蛋痛?支付宝只算中介的话,买家的钱已经到中介处了,卖家的镜子呢?凭什么不发出?为什么到了别人手里?吐口吐沫是个钉,卖家想趴地上自己舔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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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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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wshuai 于 2011-6-28 01:14 编辑

版主和大家的参与让事情的本来面目一点点呈现出来
我们同在北旅论坛中,本是未谋面的朋友
以诚相待是基本的做人准则
经历这点波折
让我感受到了论坛的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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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害群之马!!!留着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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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处理决定,看他的辩解好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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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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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被咔嚓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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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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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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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建立链接的时候就视同已经接受支付宝作为第三方的中介作用的,在淘宝交易中出现让别人直接付款而不通过支付宝,是严格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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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中校家属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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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付宝收钱和收现钱能差多少嘛,真瞧不上这种为了自己的一丁点蝇头小利不惜牺牲别人的人。处理太轻了,提示应该改为“此人相当缺德,交易等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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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东北人 于 2011-6-29 10:24 编辑

对处理结果表示支持。

对交易双方落得这个结局,我也觉得有些遗憾在内:

1.我认定买卖双方都是诚心诚意的镜友,出现如此结局是彼此有些误解的后果。

2.买家付款收货,没错的。

3.卖家在确定买家时,坚持先款也情有可原(卖家担心出现新人利用支付宝来折腾镜子的情况也确实发生过);  

4.卖家认为付款到支付宝不等同于他收到款,这个观点遭到了大家的痛斥;其实支付宝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货款在支付宝期间,其所有权是买卖双方共有的,要经过买家的第二次确认后,卖家才会收到货款;从这个意义上讲,卖家的观点是有道理的,算是受了些委屈吧。

5.如果买家接受了支付宝退款 并付先款给卖家,我相信交易能够进行下去。同时,也发生了风险转移(货物是否描述属实等)。

6.我很奇怪难以理解的就是:为何买卖双方没有同意进行哈老中介呢?哈老中介是镜坛独有的“保险体系”,拒绝该体系服务的人,要么是勇于面对风险;要么是害怕见光死。

我在镜坛内的几次交易都没经过哈老中介,因为觉得很把握哦。结果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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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校家属 于 2011-6-29 14:24 编辑
老东北人 发表于 2011-6-29 10:04
对处理结果表示支持。

对交易双方落得这个结局,我也觉得有些遗憾在内:


1、卖家在确定买家后,让买家付款到支付宝,买家和付款方式都是由卖家确定的。卖家在买家付款后,又坚持让买家付先款,并不是卖家担心出现新人利用支付宝来折腾镜子,而是另外有人要现款,卖家才又要求买家付现款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认为卖家有情可原吗?
2、支付宝是卖家指定的收款人,买家付款到支付宝,这种做法在合同法中叫“向第三人履行”,效力等同于卖家亲自收款。

其实这个交易纠纷的核心并不在于卖家违反约定和擅自变更付款方式,而在于卖家引诱买家放弃淘宝交易,使用现款交易。
使买家存在相当的交易风险,所以论坛给予一定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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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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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的镜子怕来回折腾,MS750怕什么,支付宝是个很好的中介,卖家也不认同,那找其他中介卖家难道就会认同了,很明确卖家是要先款,不要中介,怕对方是新人折腾镜子那只不过是个理由

而且出的2个镜子交易细节都差不多,先是先找不到镜子的某个配件了,出的不同的镜子居然同时找不到配件了,这也太巧合了,就延迟发货,然后发短消息给买家说有人先款了,现在要买家先付款才卖,发的短消息的内容一摸一样复制的,2个镜子难道同时有人先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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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zwair,
看了你的ID,06年的老会员了,不容易啊。
还是应该要珍惜一下吧。

支付宝有支付宝的规矩,不能以款还在支付宝就说没收到。按你的意思,退一万步讲,解释权就算不在中校版主那,那难道就在你这吗?
想现款可以理解,那你也要痛快点呀。就请哈老中介,如果哈老中介认可了你的镜子,那你还怕收不到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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