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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诉fanjch不讲诚信,忽悠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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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马晓佳 于 2014-11-9 23:00 编辑

         本不想发这个帖子,来论坛都是为了玩个高兴,没谁想惹争议,也没谁想和别人闹不愉快,包括我。

事情是这样的,昨晚有人发了个出包胶630b的帖子,我在第一时间跟帖说要一个,楼主也在第一时间回复了我,问我两者之间要哪一个(因为该楼主有两个同样的的镜子),我马上回复说我分不清谁好谁不好,看样子都差不多,请楼主代为挑一个,我想这事儿稳当了。可万没想到的是,在后来的电话短信确认时,楼主突然告诉我,镜子没了,被别人电话抢先了。我就懵了,我说你不是最早答应我了的吗,还让我二选一,怎么就不算数了呢?他回答我是以电话为主。那么问题来了,请问楼主:且不说你以电话为主这条符不符合老刘的版规,就算你的东西你做主,你自己立了规矩,但是你回帖让我二选一是什么意思?而且我马上回复你请你帮我挑一个,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你已经确认了?既然说让我二选一为何又把镜子卖给了别人?
   下面是主席的版规,请大家注意第一条。


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以回帖确认为标准,比如:我要了,任何通过论坛短信、其它联系方式的交易,一般不做为确认凭证(此举尽可能避免一物多卖的情况)。
2、买方一旦确定要了,意味着你接受了卖家的价格和货物,应在3日内办理交易(卖方有声明、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3、买方回帖确认要了以后,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卖家货物有问题的情况下,不应该以价格不合适、夫妻不允许、欠考虑等随便原因退出或回避,除非卖家同意。违反者经卖家申请确认后,禁言3天,频繁失信、放鸽子者,禁言一个月以上。
4、拍卖方式,要设定结束时间,以论坛时间为准,卖家不可以达不到自己的期望价就停拍,一旦开拍,意味着出价高者获得,所以卖家要考虑好起拍价格。买家如胜出后不买,视为违规,处罚同上。
5、买方有权利自愿放弃或者向卖方索取fa票或者买方认同的购物凭证。
6、买方有权对交流物品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建议买家收到货物的同时,最好有快递公司送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拆包验货,或者将拆包过程全程录像,保存证据。
7、买家的注册马甲,不得参与本交易主题的一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将禁言一个月 。
8、网络交易存在风险,提醒双方谨慎操作,交易中出现问题,应该本着协商沟通解决,论坛原则上不接受或仲裁、非站方担保的投诉。


这是原帖的链接

11月 8日旧帖新用, 瑞典军版包胶海白菜742B和西菜630B ,皇冠蔡司750,罗顿630铜镜
http://www.bggd.com/bbs/forum.ph ... &fromuid=305671
(出处: 北旅之星望远镜论坛 最大的望远镜网站 天文 观鸟 摄影 户外 国内外望远镜知识 使用 维修 收藏 交流)


  
发表于 2014-11-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生气。谁让东西是人家的,没发货前,就算付了款买家以为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交易中还有选择买家的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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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莫生气,肯定是别人比你出价高了!
这种事常有,但一般不是坛内老人所做!
都是见利忘义人所为!
我也遇到不止一次!
话又说回来!
东西是人家的,人家有权选择买家!
何必生气。好镜子有的是!
慢慢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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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toudashi 发表于 2014-11-9 11:11
莫生气。谁让东西是人家的,没发货前,就算付了款买家以为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交易中还有选择买家的权 ...

帖子中并没出现什么“老朋友优先”,"我有选择买家的权利”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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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买家是有权利挑选买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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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你与镜子缘份未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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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晓佳 发表于 2014-11-9 11:15
帖子中并没出现什么“老朋友优先”,"我有选择买家的权利”等字眼

这条写不写,都是现实存在的。另外,原帖也没有明确回复说确认。卖家的条件是短信加跟帖一起确认,跟帖要的不止一人,如果就出给了这跟帖几人里,那也是有有人手快付款快的可能。往好些想点,继续趴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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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默认卖家有权利挑选买家。但如果文字协议或者口头协议达成,就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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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互通规定明确规定只能通过回帖的方式确认,卖家也是经常互通有无板块经常出镜子,应该明白规则,而且卖家在发帖后违反规定迅速编辑了帖子,希望卖家和楼主沟通,如果沟通未果,处罚将不利于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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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toudashi 发表于 2014-11-9 11:24
这条写不写,都是现实存在的。另外,原帖也没有明确回复说确认。卖家的条件是短信加跟帖一起确认,跟帖要 ...

这话不对吧,不是讲究先来后到吗?那先跟帖的算不算?老刘版规第六款第一条不是说以跟帖为主,其他不作为确认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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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竹席决定。净化论坛气氛。不主张一女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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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旅之星 发表于 2014-11-9 11:35
互通规定明确规定只能通过回帖的方式确认,卖家也是经常互通有无板块经常出镜子,应该明白规则,而且卖家在 ...

多谢主席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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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晓佳 发表于 2014-11-9 11:38
这话不对吧,不是讲究先来后到吗?那先跟帖的算不算?老刘版规第六款第一条不是说以跟帖为主,其他不作为 ...

唉,非要说白了才死心,其实意思就是说,人家货没给你前,无理由就是不打算卖给你,又怎么了?信用?在私有权面前还要再往后一点点~想当初我也天真地以为这里大家都一言九鼎,和蔼可亲,有钱的买家才是大爷,现在回想我那时一定是吃饱了撑的脑子进水了不就是个镜子吗?何必非叫这个真,自己给自己受呢?不买这个能死啊?钱还在自己手里的感觉才是最真实可靠的

点评

赞成  发表于 2014-11-9 22:59
给你赞个!!!  发表于 2014-11-9 22:08
说的很精彩  发表于 2014-11-9 21:4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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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多见,换位思考一下就可以理解了。总之一句话;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也得不到!顺其自然息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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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谁先出价确认就给谁,即使后来的后台出价稍微贵点,但是相比“诚信”二字的价值要差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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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别人两个都要了,总比你这个单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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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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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3229484qwert 发表于 2014-11-9 12:01
肯定别人两个都要了,总比你这个单要的好

那就打包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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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liker 发表于 2014-11-9 11:54
我觉得应该谁先出价确认就给谁,即使后来的后台出价稍微贵点,但是相比“诚信”二字的价值要差得远

说的太好了,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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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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