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name}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投诉卖家 qq285928922 放鸽子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18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http://www.bggd.com/bbs/forum.ph ... p;page=1#pid7344245
这是原帖
卖家13:55发帖,后来好像还编辑过一次,我14:03跟帖确认我要了。
现在被卖家告知,有人站短要了。

其实中间卖家也跟我联系过一次,商谈运费,具体可以看下面的截图。
我估计是卖家看大家跟帖都想要,觉得价钱低了(450),不想卖了,也可能是另一位镜友加价要了(这个行为我觉得也不太合适,但是比起卖家没什么)

你可以高价卖,但是,联系了又毁约,行为实在令人作呕。能多出几个子啊

恳请仲裁:
1 卖家公开发帖道歉
2 解释原因 ,是有人买了,还是自己不出了,并给出证据。
3 如无法做出以上两条,请版主做出相应惩罚处理(禁言估计对他没感觉,他就不经常上,要禁言也得多禁言几日)
(镜子我是不想要了 要是现在还要的话,按这种人品,不知道会寄给我什么。而且已经把他拉黑了,不想跟这种人有什么联系了。此贴除外。)
360截图20151118180732564.jpg 360截图20151118180803991.jpg 360截图20151118180832968.jpg
发表于 2015-11-1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既然你不要了。   我出给了  第一个短消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qq285928922 发表于 2015-11-18 18:34
好吧。。。既然你不要了。   我出给了  第一个短消息的

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了?现在?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为何没出给你,我估计说了,你也不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qq285928922 发表于 2015-11-18 18:34
好吧。。。既然你不要了。   我出给了  第一个短消息的

睁大你的眼睛看看,再把pm记录顺顺 搞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qq285928922 发表于 2015-11-18 18:36
至于为何没出给你,我估计说了,你也不信

那你,还是别说了,拉黑了你,就是不想再看你的嘴脸了
你说的话你自己都不信我怎么能信。

好啦,别跟我说了,要陈述理由就陈述。

不想搭理你这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发这种帖子真无聊。只能说你是第一个跟帖,然后一个劲的和我砍价。  等别人要了,你自己又反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qq285928922 发表于 2015-11-18 21:00
唉。。。。发这种帖子真无聊。只能说你是第一个跟帖,然后一个劲的和我砍价。  等别人要了,你自己又反悔了 ...

小狗狗叫唤要拿出证据哦。还有,看下面截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
Screenshot_2015-11-18-20-58-40-129.jpe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1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以回帖确认为标准,比如:我要了,任何通过论坛短信、其它联系方式的交易,一般不做为确认凭证(此举尽可能避免一物多卖的情况)。
2、买方一旦确定要了,意味着你接受了卖家的价格和货物,应在3日内办理交易(卖方有声明、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3、买方回帖确认要了以后,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卖家货物有问题的情况下,不应该以价格不合适、夫妻不允许、欠考虑等随便原因退出或回避,除非卖家同意。违反者经卖家申请确认后,禁言3天,频繁失信、放鸽子者,禁言一个月以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0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截图是你说对方还是对方说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居然知道是广西那位???为什么还要惹一身骚喃???
幸好你没有打款过去…………
狗祖祖辈辈都改不了吃屎,这是圣人说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广西哪位啊,给个私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