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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想说的一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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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在论坛里面这么多年了。从望远镜板块到茶馆,学习了很多的知识。遇到问题,也喜欢发上来问问,也遇到了很多有素质,有知识的镜友。比如以前有个法律问题不懂,中校家属就给了很中肯的提示,这在现实生活中都很难遇到。
当然也看到了一些不正之风。以前看到了不正之风就想说两句,毕竟不正之风人人痛恨,但是你说了,有一方就会想你是站在另一方的角度的,是另一方的人。以至于到最后,看到了,也不敢说,怕被说选边占,或者给你一个煽风点火的莫须有罪名。遇上素质低的人,还会骂你,你怎么办,不回应,自己心里憋着不舒服,莫名的被人骂谁舒服?骂回去,又给论坛添乱。
我在想,或者说是一个建议。提出来看版主能不能考虑。
现在风气败坏主要存在三个方面

一.制度问题
1、注册北旅论坛的用户,均可参与本版许可的出售转让活动。
(总价500元以上物品,需在论坛发贴50个以上,并且注册时间不少于30天,总价5000元以上物品,需在论坛发贴100个以上,并且注册时间不少于90天,以保证会员有机会、有时间对卖方进行一定的了解,减少大额诈骗行为,同时也杜绝注册北旅只为卖东西的行为)。不合规定者将直接删贴。
2、销售主题数量,不能超过本人论坛所发主题总数量的50%(直接说吧:如果是注册北旅只是为了来卖东西,不欢迎!论坛的繁荣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
3、禁止未经网站允许的直接、间接商业行为,一经发现,将删除、禁言,希望各商家自律。
(商业行为是指符合如下部分或者全部条件的:有实体店、网店的、 经常性倒卖器材、变相为商家出售商品的、经常海淘回来卖的)。

现在的情况是,有很多刚注册的号,刚上来什么都不说,就卖东西,发帖的格式都不会。卖了拍屁股就走人了,有什么问题,脏水都泼给论坛。
还有一些老面孔,销售主题完全超过了论坛规定之第二条。“不能超过本人论坛所发主题总数量的50%”。还有一个漏洞,根据规则卖家一旦在有买家确认要了以后,不得再编辑主帖!,但是事实上,有人在一个帖子多卖,而不重新开帖,这样就规避了“不能超过本人论坛所发主题总数量的50%”。希望版主能严肃处理。

二.诚信问题
根据北旅论坛互通有无交易规则  
买方回帖确认要了以后,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卖家货物有问题的情况下,不应该以价格不合适、夫妻不允许、欠考虑等随便原因退出或回避,除非卖家同意。违反者经卖家申请确认后,禁言3天,频繁失信、放鸽子者,禁言一个月以上。
虽然现在社会上诚信的缺失严重,那是因为能约束诚信的砝码不够重。
对于论坛里面放鸽子的,买方,或者卖方。能不能处罚更严厉一些,比如累计放三次鸽子以上者,以后禁止买卖交易。或者禁止IP登录论坛,毕竟,我们不需要不诚信的人。

三.素质问题
人身攻击也是一种暴力,其效果并不比什么轻微伤差。第一个挑起事端的人,能不能对这样的人重罚!
第一次进小黑屋,也许是当时头脑不冷静,第二次进小黑屋,也有可能是又没忍住。第三次进小黑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态了。

对于进过小黑屋三次以上者,版主能不能重罚,比如以后禁止登录包括其所有马甲,封IP,包括禁止其本人在论坛内的任何活动。一旦注册了新的号,继续封!
封到以后其他人看到再也不敢胡作非为!
还论坛以前一样的蓝色天空!





发表于 2017-5-15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细致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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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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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个对那些素质确实不好的人还是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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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进一步细化规则制度,更严格地打击不法不道德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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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二道贩子。要不是这伙子人也不会出这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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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2w3e 发表于 2017-5-15 14:58
支持,这个对那些素质确实不好的人还是有作用的。

是的,账号是人操作的,言论都是由个人发布的,为什么会被封号,因为账号的所有人违规。封号其实最终是让账号所有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不能让这些有问题的人,把自己的问题抛给自己的账号,出了问题,继续换新号继续上来恶心大家。
去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来北旅就要按照制定的的规则来。
道德约束不了的,就只能靠规定去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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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宁缺毋滥,支持楼主的建议,但是实际实行起来很困难,说句不客气的话,许多一而再、再而三挑起事端的人被某些论坛管理人员放纵惯了,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只会越来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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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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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宝马爱母鸡 发表于 2017-5-15 15:39
宁缺毋滥,支持楼主的建议,但是实际实行起来很困难,说句不客气的话,许多一而再、再而三挑起事端的人被某 ...

其实不困难,对于鸽子的行为,被放鸽子的人可以在 鸽子一方的以后的帖子留言警示,这样新的买卖家起码买卖起来,对鸽子一方的人品抱有怀疑态度。想放鸽子的一方,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就会自己考虑自己的信誉,值不值得放鸽子。
这就跟某宝的评论一样。
而且如果有一定人投诉那个新的买卖方有放鸽子的情况,如果有补充规则出来,就可以对鸽子方进行规则处理。
而对于进小黑屋,这个应该有记录的,操作起来也很好操作。
对于你说的放纵,也许管理员没有注意到,毕竟他们也不是时时在线的,如果看到了不作为那就是管理员的问题了。但是我看有人违反版规,提出投诉后,管理员都给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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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已经很完善了,关键是执法要严

点评

兄弟说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17-5-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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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发现,引起纠纷的很多反而是经常发贴的活跃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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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必须规范论坛交易行为,不诚信的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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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国有国法,坛有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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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是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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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是不是可以要求二手交易实名,像蜂鸟的二手市场那样,由论坛提供中介保护。但这样对老刘要求就比较高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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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niumike2008 发表于 2017-5-15 22:58
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是不是可以要求二手交易实名,像蜂鸟的二手市场那样,由论坛提供中介保护。但这样对老 ...

有哈少中介的,但是很多人不懂或者怕麻烦不去找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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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自觉
另外再说两句
我觉得我们应该有个感恩的心,不然真是没心没肺
1.有了这个论坛,起码学习了望远镜这方面的知识,就算一个人懂很多了,但是在相互交流中,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
2.有了这个论坛,就算你在其他地方倒腾来的望远镜,你也可以出掉,置换,甚至你可以在这里买了捡漏价的地方高价拿出去卖掉
3.除了望远镜,其他你不懂的问题,发出来也有很多人帮你解惑。
给了这么好的平台,有些人还要去搞事,搞出事了,动不动威胁要起诉北旅。
摸摸自己的良心,做人不能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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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宅心仁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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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总舵,谢谢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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