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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镜转让区交易守则》((初版)
刘总司令设立这个版块的初衷,是让网友之间能够互通有无,交换望远镜类器材,盘活积压资金。此二手栏目只是为各位网友,提供了一个二手望远镜自由交流的场所。
一、出售物品及方法:
1、本栏目供发布望远镜类的信息,对于国家禁止物品的交易,本版保留管理的处置权;可以对这类主题采取关闭/删除等措施;对初犯者,可以采取“戴口罩”;“短时间封闭ID”的措施,累教不改着可以给予“永久封闭ID”的处分!
2、出售者要认真详细的注明出售商品的成色及主要瑕疵、主要设备的序列号、出售价格、说明,要有清晰的图片照片(未经PS修饰).;
3、网友尽量少发销售贴数量,将相近的物品集中在一个帖子里(合并同类项),并可以一编辑的手段进行增删,以节省论坛空间的资源。同时,也便于网友们查找;特别提醒一点物品售卖过程中,出售后两周中严禁对出售物品,进行删改!
4、对有回复,而发布人在15天内不能及时做答的交易帖,用图片作假的版主有权删除;
二、买卖过程及避免纠纷:
1、买卖双方应该接受如下条款:必须承诺一星期内(货主收到货物起计算)发现有非买方原因的质量问题可以退货,邮寄费用双方各负担一半,双方自己特别约定的除外;
2、是否先款后货或者先货后款,买卖双方自己约定;
3、卖家有选择和决定最终交易对象的权利;
4、在商品成色有异议的情况下,不赞成采取重新议价的行为,鼓励以退货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在卖方同意退货的前提下,如果退货,必须全额退款,决不允许扣除邮费。退货的邮费由买家承担!如采取重新议价的方式而发生纠纷,谢绝在北旅网站申诉和讨论;请到新开设的『互通有无争议区』里面去争论!!!
5、为防止被骗,建议参与者采取有效的自我防范措施,比如通过邮局汇款、请老同志、版主中介,等办法。避免与未在论坛注册的、或者注册时间短的人进行交易、尽量在二手栏目里进行商讨、在交易前通过论坛检索对方的发言、索取对方电话座机号码和真实姓名等等;
6、不是注册用户,或没有通过二手栏目进行交易的,如果发生纠纷,谢绝在北旅网站申诉和讨论;
7、在求购主题中参与的各方,应尽量在栏目内商讨,这样可以接受监督;
8、如果替他人代售物品,请在出售贴中说明,并承担卖家的相应责任。
9、如果有人对卖家出售的货品,有疑问,请通过正常途径向管理员和斑竹举报,由管理员和斑竹了解核实后,报刘总司令处理。严禁开贴指责,帽子满天飞,骚扰北旅论坛的和谐。斑竹在介入解决矛盾时,必须公正、公平,不能袒护任何一方!!!
10、建议卖家在签字拦里主动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座机(手机)号码、银行帐户、真实姓名等!
三、关闭主题/网名和删除/关闭主题的原则:
1、出售者不允许不标价和暗标的形式报价,必须使用真实照片(借用的讲情出处),一经发现违规,立刻关闭出售主题,累犯者关闭其二手发言权;
2、购买者可以对商品进行评价和提出购买价格,但无购买意向最好不要用刻薄的词句来评判该商品;买卖双方发言应该加以节制,避免出口伤人;恶语伤人者,关闭二手区发言权;
3、虚报成色/价格的主题,关闭交易主题;对于同时出售多个物品的主题,发贴者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项的物品,并按其成色和价格标注;
4、严禁在二手区内使用马甲演双簧,一经发现,立即永久关闭起ID,取消起在二手区的发言权;
5、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对方在欺骗或者卖假货的情形下,谢绝在本版中申诉和讨论,网站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删除其帖子,并封其ID;
6、在收到网友汇款/货物而未寄出器材/汇款的,经核实,列入版块黑名单,通报真实姓名、地址、银行卡号等信息,并关闭ID;
7、既然到这里发出售帖,就应该将物品的描述,图片,售价,注意事项等一一列出.简单地将在其他地方的交易帖做个链接,发帖人是省事,看的人却不爽了.所以建议将这类没有物品具体表述,单是一个链接的也列入禁止之例.
8、在二手论坛中恶意发贴,将关闭发言权。
9、买卖双方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核实商品的过程中,建议在二手论坛上公开交易过程,以便于监督。鼓励当面交易。
以上仅为《北旅论坛》网站为保障各位网友的利益所做的防范措施,并不等于《北旅论坛》网站对所有论坛内的二手交易负有责任。《北旅论坛》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交易。
本规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从发布之日起,所有交易帖均要求符合上述要求,若因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删帖,不再另行解释。本规则解释权在刘征同志,在实践中,版主保留随时修订规则的权利。
建议人 哈拉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刘征同志、高山鹰和YJ 同志认为这个规则可以试用,请予以固顶!!!
[ 本帖最后由 勃罗哈 于 2009-2-27 07:0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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