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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xd19112009 - 

请斑竹大人鉴定一下我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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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BG7PON 发表于 2012-6-14 07:16
不但是卖家,也欠论坛一个道歉,没看到他的帖子里凡是对他稍有不同意见的都被骂了吗?
事情都没分出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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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

狂傲恶霸 发表于 2012-6-14 09:03
尽职尽责的好版主,我对版主描述的看法是:这个镜子出瞳距离较长,不适合眼睛抵住目镜圈观测,有一定距离就会 ...

老乡,没看明白您的意思,估计您也不太了解这个镜子,一切都不会是空穴来风的,但估计楼主和卖家已经谈好了,大家辛苦了,版主辛苦了,大家都散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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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走无痕001 发表于 2012-6-14 13:50
老乡,没看明白您的意思,估计您也不太了解这个镜子,一切都不会是空穴来风的,但估计楼主和卖家已经谈好 ...

楼主欠大家一个道歉。
从某种角度上讲,楼主也欠给你一个。
你凭什么要大家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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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校家属 于 2012-6-15 22:14 编辑

近期鉴定了3个镜子,可以说镜子本身没有问题,但都是买家一些特殊的要求或使用望远镜不当造成纠纷的产生,而且这样的要求不仅是一般二手镜达不到的要求,就是全新3大对这样的指标也不一定能达到要求,所以,如果没有光轴歪、有霉雾、脱镀膜等常规问题,而像得要求0.3米对焦、无限远和园的指标,最好在购买之前向卖家说明。

点评

仍然是技术探讨和一点建议,在一定距离仍然合圆有问题的镜子,应为光学问题镜子,转让时不该定为买家的特殊要求,这是一般正常镜子、无论新旧都要达到的!过去的事情了,说的不对,请您见谅  发表于 2012-6-16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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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行走无痕001 于 2012-6-16 05:03 编辑
zhangkc 发表于 2012-6-15 21:24
楼主欠大家一个道歉。
从某种角度上讲,楼主也欠给你一个。
你凭什么要大家散了?


楼主和卖家至今都未就此事表白,或已言和,不愿再搬弄是非!至今,我做为间接当事人,尚且云雾,诸君何必纠此无味鸡肋之事?若言不当,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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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ngkc 于 2012-6-16 07:00 编辑
行走无痕001 发表于 2012-6-16 04:53
楼主和卖家至今都未就此事表白,或已言和,不愿再搬弄是非!至今,我做为间接当事人,尚且云雾,诸君何 ...


我再继续搬弄一下是非的问题:
楼主在坛子中收到描述的天花乱坠的一个镜子,然后看着不舒服。这个时候,楼主在坛子里继续天花乱坠地描述一下,然后你收下了。最简单的事实就说明了,如果要是极品的话,两次出镜都够极品。
楼主说的清楚,如果版主鉴定正常,他愿给卖家一个道歉。我觉得楼主要是真的给了卖家一个道歉,我会佩服楼主的气度,而且这个事情也会让论坛一直以来那种古道热肠的风气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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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kc 发表于 2012-6-16 07:00
我再继续搬弄一下是非的问题:
楼主在坛子中收到描述的天花乱坠的一个镜子,然后看着不舒服。这个时候 ...

楼主不会道歉的,自鉴定结果出来后楼主就禁声了。之前闹得那么凶,在二手区大打口水战,奸商、骗子什么的都说尽了,现在形势对自己不利,当然沉默是金了。
不过,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不兑现承诺只会让人bs,为自我保护,我私底下要问一下卖家楼主的姓名、地址、电话,列入私人限制交易名单。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2-6-17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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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走无痕001 发表于 2012-6-16 04:53
楼主和卖家至今都未就此事表白,或已言和,不愿再搬弄是非!至今,我做为间接当事人,尚且云雾,诸君何 ...

话不能这样说,是个男人就应该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既然镜子没有问题就应该大大方方的给论坛和卖家一个道歉,这是做人的起码的底线!
客观上任何镜子都不可能适合任何人,只要事实证明镜子不是故障,而是主观使用感觉不好,那就不是靠撒泼骂街能够解决的,自己再出二手就行了,哪怕是亏点钱!
但现在已经不是亏钱,而是亏了人格,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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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BG7PON 发表于 2012-6-16 12:07
话不能这样说,是个男人就应该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既然镜子没有问题就应该大大方方的给论坛和卖家一个道 ...

我给楼主多次发站短未见回复,不知什么情况,暂时作罢!无需深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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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说不深究可以,你说特别不合适。  发表于 2012-6-1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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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多发一条,如果买家非得要求例如0.3米对焦、无限远和园的等指标,最好在购买之前就向卖家推出,如果卖家答应可以,当然可以作为一条交易标准,因为这些指标不是通常二手望远镜的指标,如无特殊要求,不应该作为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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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道歉的去哪里了一开始确实闹得有点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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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早说过了,“CGYCY不是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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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有的人就是这样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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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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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虚无空痕 的帖子

驼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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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颠儿啦,说话留几分给自己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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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8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ngkc 于 2012-6-19 00:42 编辑
行走无痕001 发表于 2012-6-16 12:51
我给楼主多次发站短未见回复,不知什么情况,暂时作罢!无需深究了


收到行走无痕001给我发来的论坛短信一条,给大家看看热闹:

行走无痕001:2012-6-18 20:40
我说不深究怎么不合适?你想继续搞一搞?简直是一个好事者!!首先我告诉你,镜子的确不属于光学正常,你说正常上眼不合圆的镜子是否正常?这个,我比你有发言权,毕竟玩了几分钟!但我尊重版主的鉴定结果,这是规矩!!只不过就是一个镜子,我还一直在联系楼主,想为此鉴定结果承担点责任,楼主一直没有回复!到目前为止上两家从未就此事露面!你说大家在这讨论有何意义?简直是喝酱油耍酒疯---闲(咸)的!我这间接当事人到目前都在迷糊,你们就能搞明白?话说得重一点,请勿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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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呆久了,觉得自己就像论坛这个大家庭的一员,一天不看就想的慌。
天下很少有论坛像咱们的北旅这样有情有义又单纯可爱了。所以看到某些人在这个论坛上做些事情,就忍不住出来好事几句。
这个好事的事情,现在做了,以后还会做,还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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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ngkc 于 2012-6-19 00:16 编辑

我觉得吧,行走无痕001,你有个非常非常操蛋的逻辑,就是你做了些我很介意的事情,然后你tmd说:“我做了,但是请你不要介意。”我要表示对你tmd很介意吧,你就觉得我是好事者。

我开始对楼主不道歉很介意,因为楼主要是个嫉恶如仇的好汉,该认错认错,该道歉道歉,大家看了,觉得楼主确实不失为一条好汉。结果是鉴定结果一出来,楼主颠了,你也不想想,那个楼主攻击的主,在镜子正常的情况下,被这么骂上一通,他又做何感受啊?骂奸商多疼快啊,一起落井下石多爽啊,就和文革打死右派一样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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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angkc 于 2012-6-19 00:43 编辑

我们深究的是什么事情?是楼主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破口大骂一个镜友,然后找到版主,以镜为证,讨一个说法。等说法出来了,证明楼主骂错了,楼主却不见了,不见了本来不是大事,但是楼主说的明明白白要给个道歉,不能这样就鸵鸟了。

楼主要不要道歉这个事情,这个里面还有个是非。甚至是某种原则的是非:楼主卖的镜子,描述和他所骂的奸商的描述一样的,如果他骂卖他镜子的是奸商,他看了不爽之后,再同样的描述出这个镜子算不算奸商?要是按楼主的逻辑算奸商的话,第一个奸商有意无意尚在大家揣测之中,第二个奸商那确实是有意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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