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name}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鱼网 - 

请版主关闭此帖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1-1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昂的话没错,但是得看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宪法够多了吧,还不一样的钻,反正,我以后出镜都写明就是那样,不是硬伤的话,一概不退,不过,我的玩的多是军镜,应该不存在民用的那种震不震一说的吧.

[ 本帖最后由 topgunjjs 于 2008-11-16 22:3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的法律定得细,但再细也有考虑不到的方面,总有可以钻的洞洞
咱们的法律定得粗,多是条条框框,表面上都是可以钻的大洞洞,实际上,大洞洞外面还有个大口袋,钻了也白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 于 2008-11-16 22:33 发表
看到了买家的一句话,大家可以推敲下:我是因为给你发论坛短信一直没回复我,然后我才通过手机短信跟你联系的,论坛短信上,我是一直以协商的口气要求退货,并不是非要退货,所以也没太催你。退不退也没关系,只是想讨 ...


买家已经用“通过站内短信--这样可以查询发信时间以及内容的避免扯皮的方式” 来说明需要退货。 不知道何来买家模棱两可之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是卖家制定的所以相对来说买家是弱势群体。现在双方发生了矛盾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何况这个约定还是卖家提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pgunjjs 于 2008-11-16 22:33 发表
老昂的话没错,但是得看人,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宪法够多了吧,还不一样的钻,反正,我以后出镜都写明就是那样,不是硬伤的话,一概不退,不过,我的玩的多是军镜,应该不存在民用的那种震不震一说的吧.



记住了,备案。遇到绕开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ngkc 于 2008-11-16 19:16 发表

这个退货的理由,好歹比中轴太紧要直截了当些。
老兄请不要含沙射影  中轴过紧本来就是个机械故障  可不可退我征求过卖主的意见  我还提出过不用退由我出镜   是韦兄做人大度友善 他说他出镜比我容易 让我退给他由他说明情况 还坚决不肯收费用我相信以买镜的去体验的人有 但绝非大多数 同样也有极少数的卖家在玩弄手段(不指任何人) 最好是象楼上的几位说的出境时说不要说不满意多少时间内可退  交易与否全凭信誉   我在网络上买过很多东西都是先款的  从来没碰到过不讲信誉的卖家   就前两天买10*50BR对方还是没开店的自然人 就凭通几次电话 一万多我也先款了  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会友好相处以诚相待的 看人不要戴有色眼镜 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什么事都好说的


[ 本帖最后由 kkhh 于 2008-11-16 22:5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不齐全不成好方圆,仅仅靠所谓惯例、潜规则是不够的,靠自律是不够的,或许格式化的转让帖子、规范化的转让条件和语言会有所裨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6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替卖家抓耳挠腮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不如大肚收货,买家包来回运费,3200回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讨论24小时退货期限的多,为什么出了昂版,讨论退货的理由的少。
首先,没有合适的理由,24小时退货无从谈起
其次,有没有震撼是不是合适的理由:大部分人在出镜的时候已经尽可能的对镜子有所描述,就是为了避免出现纠纷的时候有个明白账,但毕竟不是当面交易,镜子作为光学产品又比较特殊,所以我建议北旅对二手区的出镜有个规范,少些含糊描述,如几成新之类。大的规格描述有个统一模板,比如原镜购买渠道(可选),购买日期,几手购入,外观有无使用痕迹或明显磕碰、损伤,有无拆修,光学部分有无目测明显可见损伤(包扩霉变),光轴正否,最后附件是否齐全等,这样减少许多麻烦,当然,军镜可能要求更低些。
最后说说,退货的前提是对镜子不满意,而这里的卖家大多是镜友而非商家。试想你去商店买东西能不能24小时内以没感到震撼而退货?可见镜友出镜遇到这样的买家这样的理由一点保障都没有。我在北旅买镜子也不少了,碰到与描述略有差异的都不去深究,毕竟镜子是二手,不可能让卖家保证从里到外检查一点毛病都没有,打个比方说,你说光轴正,那好,我去检测,差个1-2度,我退,可能吗。所以,替卖家悲哀。

[ 本帖最后由 fxj66 于 2008-11-17 00:1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决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xj66 于 2008-11-17 00:10 发表
大家讨论24小时退货期限的多,为什么出了昂版,讨论退货的理由的少。
首先,没有合适的理由,24小时退货无从谈起
其次,有没有震撼是不是合适的理由:大部分人在出镜的时候已经尽可能的对镜子有所描述,就是为了避 ...


约定是卖家制定的所以相对来说买家是弱势群体。现在双方发生了矛盾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何况这个约定还是卖家提出的。
卖家约定是:(24小时只要买家不满意就可以退货,其中的不满意包括任何理由)。就是约定不合理也是卖家自己制定的和买家没有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得人心者得天下 于 2008-11-17 00:29 发表


约定是卖家制定的所以相对来说买家是弱势群体。现在双方发生了矛盾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何况这个约定还是卖家提出的。
卖家约定是:(24小时只要买家不满意就可以退货,其中的不满意包括任何理由)。就是约定 ...



如果按您的说法,是卖家制定并且能够解释的话,我想是在24小时不满意需要告知到卖家.而不是等过了这个时间再告知到卖家.卖家当然是不同意退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战略高手 于 2008-11-17 00:36 发表



如果按您的说法,是卖家制定并且能够解释的话,我想是在24小时不满意需要告知到卖家.而不是等过了这个时间再告知到卖家.卖家当然是不同意退货了.


买家是在24小时内通过北旅站内短信的方式通知卖家要退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khh 于 2008-11-16 22:54 发表
老兄请不要含沙射影  中轴过紧本来就是个机械故障  可不可退我征求过卖主的意见  我还提出过不用退由我出镜   是韦兄做人大度友善 他说他出镜比我容易 让我退给他由他说明情况 还坚决不肯收费用我相信以买镜的去体验 ...

呵呵,这话确实是挤兑你退镜的”理由“的。
我对退镜的理由是非常嗤之以鼻的瞧不起。这是我在坛中第一次瞧不起一个“理由“,现在说白了,不含沙射影了,呵呵。

[ 本帖最后由 zhangkc 于 2008-11-17 01:0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xj66 于 2008-11-17 00:10 发表
大家讨论24小时退货期限的多,为什么出了昂版,讨论退货的理由的少。
首先,没有合适的理由,24小时退货无从谈起
其次,有没有震撼是不是合适的理由:大部分人在出镜的时候已经尽可能的对镜子有所描述,就是为了避 ...

非常同意范兄的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约定是卖家制定的所以相对来说买家是弱势群体。现在双方发生了矛盾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来执行何况这个约定还是卖家提出的。
卖家约定是:(24小时只要买家不满意就可以退货,其中的不满意包括任何理由)。就是约定不合理也是卖家自己制定的和买家没有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angkc 于 2008-11-17 00:55 发表

呵呵,这话确实是挤兑你退镜的”理由“的。
我对退镜的理由是非常嗤之以鼻的瞧不起。这是我在坛中第一次瞧不起一个“理由“,现在说白了,不含沙射影了,呵呵。
和你这种人无从谈起 不理为妙    哦 你也可能是个妇女 那就不是你的错了。。。 是性别的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khh 于 2008-11-17 01:12 发表
和你这种人无从谈起 不理为妙    哦 你也可能是个妇女 那就不是你的错了。。。 是性别的错  

兄弟,搞性别歧视可是要得罪地球上一半的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17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件事情本身,退有退的道理,不退有不退的道理,但退不退都是小事。关键在坛中类似的事情不少,所以值得大家探讨一下,以期日后形成某种规范,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