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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1972 - 

青天路请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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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昨天发还他了,没有发过几次东西,单号是不是上边这组数字 532055184953;他说的钱刚才我安排人按他提供的卡号下午打给他;坛子中的人评论很多,谁是谁非应该了解清楚了,有针对性的说,不礼貌猜测的胡说八道,只能说是素质问题,坛子应该是个文明的地方,谁不来玩也死不了

[ 本帖最后由 青天路 于 2008-6-21 1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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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解决了就好 大家皆大欢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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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
两位当事人谁是谁非一眼可见,项兄确实不太厚道,但终究能补偿王兄,骗子一说也就不存在了.
方方面面都有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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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szzj 于 2008-6-21 14:00 发表
看完了.
两位当事人谁是谁非一眼可见,项兄确实不太厚道,但终究能补偿王兄,骗子一说也就不存在了.
方方面面都有教训啊.

好像你把他们俩的姓说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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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反了,意思能懂就成了.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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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说青天路的不是?为什么要往骗子上靠?还感觉有枪手。
总觉得这两人属于商人交朋友,都打着小九九,算计小利益。
似乎都是湖北省的吧?王-武汉,项-十堰。

我不认为王把小松石给小孩玩属于不尊重朋友,小松石不值几个钱的吧。从透露的信息看,松石仅仅属于交易前的礼品。真实的交易品是化石和3个jun镜。
问题出在 王安排另一朋友去取化石,没有说好。结果争论在一个先给化石、一个先給镜子,并失去了对对方的信任。
事情快要结束,我帮王说句话(他应该错在先,我昨晚有对他的评价),现在的处理,项很不妥当,应该是侮辱了王,送石和接待都是属于自己的“礼节”行为,朋友做不成了,就变成债务索债,这算是什么?也很不厚道。

我赞同王没有把钱发北旅。这个事件后,项没有损失1分钱。但是,王的名誉受到很大损失。从目前情况看,没有发生的事情,不能定性。那么,谁为王的损失买单?

======更正
1、仔细看了前面王的一帖,似乎不是武汉的,是他朋友一家回武汉,他托朋友顺便去十堰(?)见项。
2、项不是没损失1分钱,邮费,带王的朋友玩。
3、哎,不能用金钱衡量。

[ 本帖最后由 earthpea 于 2008-6-21 16: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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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要的钱下午3;58,已经按他提供的账号打给他了;有什么事可以再说,谢谢大家关注,不想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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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要的钱下午3;58,已经按他提供的账号打给他了;有什么事可以再说,谢谢大家关注,不想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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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到尾,双方都比较克制。即使饱受批评的一方,也一直理智回帖。不像大多数争议贴,都是撕破脸皮拉倒。

事情过去就算了。大路朝天,个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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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24号项发石头给王, 王朋友过20天上门再取石头,谈不拢,没有要到石头,再过30天,项要王还石头.
这么久,王的镜子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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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青天路pm,我明白了。这个事件还真不方便明说了。
我虽然也是新人,但希望各位不要议论了,青天路不是大家想的那种人,相反,青算受了委屈自己承受的人,应该还算是可以信任的人。

感情这东西,很伤人,所以他们都受到损失了。
我前面2贴,有对不住两位事主的地方,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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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没有绿松石也就没有麻烦了, 绿松石(1972认为值1600元)算礼物还是换镜子用的? 算礼物的话, 那就算贵重礼物了, 换镜子用的话怎么也能换个62, 觉得不值不想换的话应明说.不应该拖着.必须当面交易的东西就当面交易,一手交镜,一手交石. 整个过程中青天路没有付出, 只是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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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天经地义,有什么好说的
到底钱到了没有?1972说句话,最好吧帐户拍来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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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累不累!我是没看懂!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都忙自己的事吧!不要想天上掉“馅饼”的事,就什么也不会发生!占便宜,吃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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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还没算解决一定要2家都出面说事情解决了才算解决了,听一面之辞有什么用?
只要X1972没出来说事情已经完全解决就不算完!
说什么“既然解决问题了 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_^!”真是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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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anhold 于 2008-6-21 16:29 发表
从头到尾,双方都比较克制。即使饱受批评的一方,也一直理智回帖。不像大多数争议贴,都是撕破脸皮拉倒。

事情过去就算了。大路朝天,个走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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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arthpea 于 2008-6-21 16:44 发表
刚才青天路pm,我明白了。这个事件还真不方便明说了。
我虽然也是新人,但希望各位不要议论了,青天路不是大家想的那种人,相反,青算受了委屈自己承受的人,应该还算是可以信任的人。

感情这东西,很伤人,所以 ...

几封信息就可以被买通了,现在的人怎么这么天真?!青天路也PM我,但是我只看2家人都确认的信息和确凿的证据,绝不因一方的一面之辞而改变,这不是对人的态度问题,事实就是事实,没什么好说的,只要X1972不亲自承认东西已经收到,并表示认可,无异议,才算事情解决。哪怕青天路把发货单拿出来,这都不能充分证明他把东西寄走了,因为还可以掉包
整件事情里,青天路没有任何财务损失,只掏了去十堰的路费,说不定还可以当是旅游,所以他的责任最大!x1972先付出代价,承担的风险最大,这无可非议,哪怕事情得到解决,青天路的人品我还是怀疑的!至少跟他交易的风险系数很高!不是我们这样在这里骂得这么凶,说不定还不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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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我早上打电话银行,已于昨天下午到了。石头还没有。这个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作为当事人也没有什么说的了。很希望这个教训能告诉大家,1.天上不会掉馅饼,不会掉到你面前,更不会掉的正好是你想要的馅饼。2.多行不义必自毙!尤其是不能相信口口声声称兄道弟的人! 感谢大家对这个事情的关注,为还北旅的安静,请大家就不要再议论了。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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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下午2点顺丰打电话来说到了。2点15左右拿到手。感谢所有的朋友。事情到此为止,结束了!!!请不要再议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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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替胶南的兄弟捏一把汗,没有信任的前提,不要搞这样的交易,奉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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