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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客户要一只画王12x50经济型,推荐他10x50更合适,就要12x50,而且非要签个购销合同,当时觉得是有点奇怪,个人用怎么还要签合同?也可能是不信任,那就签吧。
顺丰快递,第二天客户收到货,说是收到货了,但是一个镜筒断了。
奇怪,我们进货、发货前都会检查一遍,包装也很牢固,里面还有很多泡沫,顺丰快递也比较安全,一般情况下不会损坏啊?马上和客户通了话,客户说是“我们把坏的邮给了他”,我说 “我们公司承诺收到以后有问题免费退换的,不可能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啊?”。
觉得有点不正常,不过我们有承诺,收到以后出现问题都是我们负责,而且以前也出现过一次断裂的情况(千分之一左右的概率),认倒霉了,请客户马上退回来换一只。
过了一会,客户又说不换,退货不要了可以吗?我们说可以退。
今天收到了客户邮回来的包裹,北京的工作人员打开一看,商标已经撕下去了,应该不是我们的产品,忽然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中套了。
马上告诉客户,退回来的产品应该不是我们的产品,并拍了照片给他看。客户“很不高兴”,说怎么知道这是不是他退回来的产品? 无语、、、、、、
由于拆包过程中没有记录,也说不清了,认输,认倒霉,告诉客户:认倒霉,保证给你退款,其它的不多说了。
整个过程推想:客户在某处买了其它贴牌的12x50,出现损坏,但退不了,就设了一个这个套:在我这里买一只同类产品,立下合同(有书面退货条例),收到货后说损坏,然后把原来的产品撕下商标,邮回来,中途说退货(不退就换一只新的)。
我们的失误:没有把拆包过程录像取证(靠,这么多年了,谁想到这样啊)。
其实如果较真,还是有办法的,客户的指纹应该在这只望远镜上,但几百元的东西,没必要了。
不多说了,只是想说一句:人在做、天在看!
另外,吸取经验教训,以后争议的器材,尽量想着把拆包过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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