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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旅论坛互通有无交易规则(新版试行)》中的“马甲”规定解释,请大家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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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新版的互通有无交易规则是参考其他网站成熟经验,结合北旅论坛的情况,历时二年多不断修改完成的,考虑到了十几年来互通有无交易中出现过的各种问题,如果大家都遵守这个规则,相信今后的纠纷和欺骗会大幅度降低。

这二天关于互通有无交易中的“马甲”问题,出现了争论,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

首先,《北旅论坛互通有无交易规则(新版试行)》中,出现了3次关于互通有无马甲的规则:

五-----9、卖家的注册马甲,不得参与本交易主题的一切活动,否则将禁言3个月 。
六-----7、买家的注册马甲,不得参与本交易主题的一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将禁言一个月 。
七-----4、每个会员(禁止马甲)一年内不得发布10条(含10条)以上销售主题;


可以看出,规定的还是比较简单明了的,就是一个人不管是真身还是马甲,只允许其中一个参与“本主题”的活动!

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可以用你的任何马甲出让、求购,但是一旦发布了,那么其他马甲就不允许在出现在这个交易主题以内,这样是为了避免马甲参与、干扰交易,使这个交易主题顺利公平进行。

为什么规定马甲也可以发主题,是考虑到有些会员因为轻微的错误被禁言,并非罪大恶极,而他的这段时间内又需要参与某主题的交易。当然对于那些屡次行骗的严重问题会员,另当别论,马甲出现并且被核实,也会被封的。

“马甲”是网络的产物,广义上来说,只要不是真实姓名的,都是马甲,马甲是网络文化的一种形式之一,有利有弊,在技术上是完全禁止不了的,正常状态下,也没有禁止的必要,这是目前几乎所有网站的现象和共识。这种环境下,重要的是引导规范。

之所以在互通有无交易中,对马甲进行了严格规范,是因为互通有无中,马甲参与很可能会严重影响公平性、真实性。

实际上,互通有无的规则当然重要,但是还是要大家遵守基本的为人道德和自律,比如马甲,很多时候是禁止查明不了的,可以用代理、异地进行马甲参与,这样就没办法查实。

另外,老张和老李、老王是好朋友,老张出售转让,老李、老王出来捧场,说一些好话,肯定会有感情倾向性,本质上和马甲捧场也没有区别,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封禁老李和老王,因为人之常情,绝对意义上的客观公平谁也做不到。

所以说,网站、互通有无,规则只是一种形式,更多的是靠我们大家自律!

我也经常去其他各种论坛,总体来说,咱们论坛风气还是不错的,互通有无也是这样,当然绝对安全完美肯定做不到,因此希望大家不要再一些枝叶细节上进行无意义的争论,伤了和气。


发表于 2013-7-2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沙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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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朱熹,抢个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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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4、每个会员(禁止马甲)一年内不得发布10条(含10条)以上销售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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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这条说的可能不是很明晰,这样说吧:一个人,可以用他的任何马甲发布出售转让贴,但是一共不能超过10个。

其实这条也很难杜绝,有些马甲查不出来。

点评

话说1年只给10次交易的话,还是会让很多卖家头疼的。这样可能会逼着一些有侥幸心理的人搞N多马甲出来卖东西  发表于 2013-7-29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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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旅之星 发表于 2013-7-27 12:32
七-----4、每个会员(禁止马甲)一年内不得发布10条(含10条)以上销售主题;

------------------------ ...

朱熹,个人认为,这条无需修改。还是使用真身更能保障交易秩序,除非是真身有其他无关交易安全的原因不能使用了,例如司机、饼子的真身无法恢复。

点评

问题是:什么叫真身?什么叫马甲?怎么判断主次?广义上来说,只要不是身份证上的真实姓名,都是马甲。  发表于 2013-7-2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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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旅之星 发表于 2013-7-27 12:32
七-----4、每个会员(禁止马甲)一年内不得发布10条(含10条)以上销售主题;

------------------------ ...

刘总可以借助网络高手查的,我可以声明我没有马甲,也不怕任何人查,我就是一个镜子的爱好者,很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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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winclouds 发表于 2013-7-27 12:20
有沙发吗



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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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总开个北旅不容易,要平衡各种关系,要是影响的北旅的发展,还是要忍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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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真身和马甲本来就没有概念上的区别,是以真实身份注册为准还是以注册时间先后为准,没有统一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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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shaozd 发表于 2013-7-27 12:36
刘总可以借助网络高手查的,我可以声明我没有马甲,也不怕任何人查,我就是一个镜子的爱好者,很纯的:han ...



论坛目前UID会员已经30万了,核实注册有效的会员已经13万了,我现在已经几乎全天18小时趴在上面,管理员也很忙,先不说技术上目前还可行性,就是真的可以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啊。

实际上,我做过分析,大多数会员基本上没有马甲,有马甲的会员,只是那些很活跃的群体中的一部分人,而这些马甲,绝大多数并没有干坏事。

出现不良情况的,只有极少一部分,论坛老会员不妨想一想,十几年来,马甲捣乱的,是不是最多也就是几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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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在交易买卖当中一旦发现有用马甲当托儿或表演双簧者,应当连真身一起关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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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舵主还有一点忘了说,灌水顶自己的帖子也要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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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过份了,除非论坛规定不准自己顶自己帖子  发表于 2014-4-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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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岩 发表于 2013-7-27 13:45
我觉得舵主还有一点忘了说,灌水顶自己的帖子也要杀无赦~~~

这个没有任何问题,自己交易贴沉下去,顶起来,总比重新发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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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旅之星 发表于 2013-7-27 12:49
论坛目前UID会员已经30万了,核实注册有效的会员已经13万了,我现在已经几乎全天18小时趴在上面,管理 ...

刘总实属不易啊,我很理解你的,不良马甲同时攻击时还是要制止的啊,我也知道你很累,北旅是你的心血,尽量处理不良马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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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岩 发表于 2013-7-27 13:45
我觉得舵主还有一点忘了说,灌水顶自己的帖子也要杀无赦~~~

我觉得要规定个顶帖的量,比如除回答买家问题以外只能一天自顶1次或者2次。帮顶一一样不能无休止灌水式帮顶。
人不能有绝对的自由,人之初性本坏是人都会做坏事的必须要有有效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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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坛中央的决定!有制度好!制度管理比人肉管理效率上要高,以后管理员即可按章行事,对于违规的“杀无赦、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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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竹席决断,我就是有马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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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总解释得清清楚楚,分析得入情入理,总能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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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知道有无使用马甲呢,谁知道他是马甲呢,谁负责辨认马甲呢。。。。

点评

主机上可以查出来,同一IP地址的不同用户名,通常被认为是马甲,同一用户名用过的不同IP地址,再登入其他用户名,通常也被认为是马甲  发表于 2014-4-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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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个论坛越来越好
这里还不错,学到不少东西,氛围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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