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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康卡斯和南旅之星,请你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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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今天出去办事,回来发现了版主移到问题区的帖子,这里直接说几句:

蓝色康卡斯:

1、首先,你和南旅之星的恩怨,那是你们的事情,别把论坛和我扯进来,论坛给你们提供免费和大家交流的地方,我一分钱没有收你的,凭什么要完全按照你的意愿办事?你不满意,就说我包庇别人,这样说好意思吗?

2、你说论坛包庇南旅之星,请问南旅之星现在是不是还在被封禁?

3、南旅之星被封了,再用马甲登录,你认为是包庇他,那么你骂人被封了,不也在用马甲登录?你的马甲还少吗?

4、你来北旅之后,到处树敌,和多少人吵过架?很早就有人建议我把你封了,我都没有封你,是不是我也在包庇你?

5、论坛互通有无明明白白写着:(6)、对于价格,由卖方自定,可以低于、高于收购价格,市场决定价格,过高者自然无人问津,对于明显超过市场价格的,会员可以善意提醒,但禁止讥讽、谩骂。

而你不顾规定,每次都是打着“正义”的的旗号,去指责卖家,搞得天翻地覆乱哄哄,还利用工作之便,把别人的隐私公布于众,换成你,你会忍气吞声?

6、望远镜技术讨论本来就是主观性很强,每个人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谁敢说自己100%准确?一旦别人不认同自己的观点,就怀疑是阴谋,就怀疑是别有用心,这样随便就给别人扣上大帽子,谁还敢吭声?

7、你和论坛上几个人,在一个同行办的群里,天天看北旅热闹,北旅只要有一点事情,就把你们几个兴奋的不得了,像打了鸡血似的,巴不得北旅乱哄哄?这是君子所为?



南旅之星:

1、我不知道你和蓝色康卡斯以前在别的网站有什么恩怨,也不感兴趣,但是来的都是客,都要遵守论坛的规定,任何违反规定的,都会被禁言,你之所以被封,也是违反了规定,没有个人恩怨和偏袒。

2、他违反论坛规定,你完全可以向管理员申诉解决,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通过恶毒骂人的方式解决问题?你嘴痛快了,考虑过别人的感受?考虑过对北旅的影响?

3、他揭露你的隐私,你完全可以走法律渠道解决,在这里靠骂人能解决什么?



二位如果有深仇大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法律解决不了的,可以约定时间地点,抡拳互殴解决,天天在北旅互像村妇一样破口大骂算什么?让这么多人看笑话?自己还觉得洋洋得意是英雄? 那是在出丑!!!

论坛如同小社会,会员成千上万,绝大多数都能相安无事,结交朋友,讨论器材,吸收知识,其乐融融,二位是不是应该反思自己:为什么绝大多数人相安无事,自己一天天纠纷不断?

请问,现实生活中,你们敢这样毫无顾忌闹吗?



发表于 2016-10-25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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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上次见了主席,戴着眼镜,温文尔雅,他说的话确实很中肯,希望两位不要再吵,为北旅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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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下主席,上次合照几时可以上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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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6-10-25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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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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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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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实在互相不服气,可以人肉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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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刘说的在理,看不过眼的完全可以选择无视,比如一只狗咬了你一口,你不可能去反咬狗一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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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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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这种在同行处看论坛笑话的,叫版主来一次封一次算了,还讲什么情面。你又不是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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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席说得有道理!希望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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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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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这个虚拟的社会里,相尊重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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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楼到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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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刘。
不过ID好像是南旅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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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支持老刘,不支持和为贵。
对这样口无遮拦肆意骂街满嘴恶毒不辩是非之人就该直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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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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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路过,并非恶意灌水

惨招boss果断xx




南、蓝矛盾搞到现在这样

实际大伙也是不希望见到的

今天看到这个主题帖子

心里也是比较不舒服的

但没想到刘总真的动气了啊


“——法律解决不了的,可以约定时间地点,抡拳互殴解决……”


貌似并非是个好的建议


如果闹得实在不像话

按照论坛规则直接处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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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5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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